病因就是引起疾病的原因。发病即疾病的发生,亦即在病因的作用下,人体内部相对的平衡状态遭到破坏,又不能立即自行调节得以恢复时,人体就会发生疾病。引起疾病的原因很多,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:第一类是原发性病因。即患者原来是健康的,只因遭受某种致病因素的侵袭,才发生疾病,这种致病因素就是原发性病因。这类病因包括外感病邪。如风,寒,暑,湿,燥,火,合称六淫;又如传染性很强的疠气等;还包括饮食不当;过度劳累;过于安逸;喜,怒,忧,思,悲,恐,惊等情志活动太过致病;还有,如外伤,服药不当,虫叮兽咬等,皆作为原发性病因。
中医病因学中,许多病因通过与自己的对立面相比较而确定,同一因素具有致病性和非致病性这样的二重性。如风、寒、暑、湿、燥、火对患者的机体属六淫致病因素,但对来病的机体则为自然界正常的气候,属六气。七情是人体对外界事物所做出的正常情绪反应,并非病因。若在强烈、持久的精神刺激下,致机体气血紊乱,脏腑功能失调,产生了疾病,那么,这时的情绪变化对患病机体来讲则为病因。其余饮食,劳逸致病或不致病的道理与此相同,均体现了中医学关于病因的辨证观。第二类是继发性病因。即患者原来已经患病,在原有疾病发生、发展的过程中,由于病变产生了一种病理产物,如某一疾病使水液运行停滞在局部,形成痰、饮,而痰、饮这一类病理产物,又会阻碍气、血、津液的运行,而引起新的疾病。这种由原发病产生病理产物而形成的病因,称为继发性病因,如水湿,痰,饮,淤血等,皆属此类。中医学认为,任何疾病的发生,都是某种致病因素影响和作用于患病机体的结果。各种致病因素的性质和特点不同,致病后机体的反应各异,所表现出来的症状和体征也不尽相同,为认识疾病的病因提供了可靠的基础。中医认识病因时,除了了解其可能作为致病因素的客观条件外,主要是以各种病症的临床表现为依据,通过分析疾病的症状、体征,并与各种病因的性质、特点相类比,抽象推求病因,这就是辩证求因。辩证求因是中医认识病因的特点,也是探求病因的主要方法,中医探求病因常见的方法有两种:1,询问求因法:即详细询问发病的经过及其有关情况,推对其病因。这类求因法多来自于病人的主观感觉,如是否受凉,情绪有无波动,饮食是否失节,有无外伤,诸如此类,都可一问而知。此法简单、方便,容易获得病因,但受限制因素较多,如病人主观感觉有所忽略,或叙述不清,或难以体察,或不能表达(神志异常等病人),均可影响病因探求。2,辨证求因法:是以病证的临床表现为依据,进行综合分析,推求病因。其中,一方面使用类比的方法,把病人表现的症状、体征与各种病因的性质和致病特点相比较,发现与某一致病因素相似而作出判断,如发现病人具有游走不定、变化多端等特征的临床表现而确认病因为风邪。另一方面是按辨证的方法,对病人表现的症状、体征进行病机分析,从而综合、概括、判断为某种病因。如病人表现有不思饮食,腹胀便溏,头身困重,舌苔白腻等症状,通过病机分析,认为此乃湿邪重浊黏滞,导致脾失健运所致,便可判断病因为湿邪。辨证求因是以病因作用于人体后的临床表现为依据的,因此辩证求因的“因”与实际感受的病因有时并不一致。此种病因已不是某种单一的致病因素,而是代表多种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的综合性症状反应,即在发病过程中,某一阶段的病理产物,可以成为新的病因,使疾病复杂化、深化。比如痰饮、淤血,往往作为脏腑气血功能失调的产物,但是又可能成为其他疾病的致病因素。如果病因不明朗,治疗将无从下手,所以辨证求因就十分重要。“审因论治”就是在辨证求因的基础上,通过追求病因,认识疾病本质,从而确立治疗方法。同时,又是对辩证所求之因的实践验证。所以,中医学的病因学说,不但研究病因的性质和致病特点,同时也探讨各种致病因素所致病证在个体上所表现的临床症状,以指导诊断和治疗。这种从整体观念出发,辩证的分析,据证探求病因的辨证求因法,比询问法运用更为全面、广泛,故为中医探讨病因的主要方法。由此,中医病因学方法论具有三大特点,即感性直观,整体性和合理推测性。
(喜欢文章的话别忘记点击文章右下角“在看”两个字或者分享朋友圈哦)(温馨提示:五味分享的方子或文章仅做交流,不要随便服用,后果自负!中医讲究辨证施治,一定要在大夫指导下服用哦!)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